省部产学研合作:企业借口没利润高校没法得利益
发布时间:2009-09-07 作者:林亚茗、王光飞、赖南辉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2009-09-03 提供者:李燕萍
广东省是全国率先实施省部(院)产学研合作,推进自主创新工作的省份。但在这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有的企业借口没有利润,令高校得不到利益;另一方面,成果产业化失败的风险主要是企业承担,高校担当的责任不足。这些因素影响合作的顺利进行。
不久前,省政协组成以温兰子、温思美副主席为顾问,科教卫体委员会主任李中铎为组长的调研组,就此开展了专题调研。昨天,省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副省长宋海到会听取意见,省政协副主席蔡东士、汤炳权、王珣章、陈蔚文、温兰子与会。
合作双方有差异,动力不足
●高校:更多考虑增加科研资金;教研人员:更担心职称和晋升
●企业:急功近利或不思创新、不敢创新
通过产学研几年来在广东省的实施,大批科技创新人才流向广东,大量研究成果在广东省实现产业化,形成了一批竞争力较强的自主品牌。截至去年底,省财政安排的省部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共投入6亿元,带动各地市财政投入40亿元,引导企业投入600多亿元。181所全国高校、4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800多名专家教授(其中院士27名)入粤开展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近6000家广东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而企业的创新热情也空前高涨。
但省政协调研组也发现,产学研各方由于所处地位不同,追求的目标也有明显差异,导致合作的动力不足。高校、科研院所领导更多地考虑如何增加科研资金;对第一线的教师和研发人员来说,更多的是担心今后的职称评定和晋升。
目前的职称评定与晋升体系主要以论文,尤其是上了SCI(即《科学引文索引》)刊物的文章为依据。长期在第一线从事应用研究的教研人员可能有项目、有实际成效,但不一定有高水平论文,学术地位得不到体现,这不能不影响到他们的积极性。在珠海调研时,一位至今仍是讲师的博士,讲到合作成果时兴奋不已,讲到今后职称评定时却一脸茫然。这种体制直接导致了第一线人员的动力不足。
而企业也存在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急功近利。不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反映,广东企业家太实际了,很多都不愿意投入资金搞合作研发,只想一次性买断成熟的成果。二是不少中小企业或者安于现状不思创新,或者缺乏资金不敢创新。这些都影响了产学研的合作,亟待增强动力。
再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合理分配是产学研合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有些高校反映,成果研发出来后与企业约定按利润分成,但企业往往借口没有利润,令高校得不到利益。而在风险方面,主要是企业承担技术研发和成果产业化失败的风险。如有企业研发的核心产品高速变频调速器,前后花了5000万元。如果失败了,这笔投入只能全是企业承担。还有一些项目的合作各方,对于成果收益分配只有口头约定,缺乏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结果出现争议,影响了合作的顺利进行。
省政协调研组还了解到,在产学研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估方面也存在问题。由于项目申报过程复杂,科研人员很多时间都花在跑项目和应付评估上,“海归”人员最怕的就是跑项目。
同时,项目评审时注重“名人效应”,造成项目资金使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还有一些企业用已完成得差不多的项目申报,项目一批准就考虑如何应付验收,产学研合作只是做做样子。
双方都要引导,规范双方权责
●企业:研发上要舍得投入耐得住寂寞
●高校:改革考核制度和方式
省政协调研组在报告中提出对策建议:首先要引导企业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树立依靠产学研长期合作增强发展后劲的意识,在研发上要舍得投入、耐得住寂寞。对中小企业,要增强它们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自主创新的紧迫感,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增强居安思危、不进则退的危机意识。要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面临的问题,加大资金引导力度,帮助企业分散风险,增强企业参与合作的动力。
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也要有所引导,特别是改革教研人员考核制度和方式,不单纯以论文和SCI索引为依据。对长期在企业搞合作,虽然没有论文,但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经济效益的教师和研究人员,要一视同仁,通过制定适合这类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制度,明确相应的职称评定、晋级的标准和要求,逐步解决职称评定难这一严重影响科技人员积极性的难题。要改革硕士与博士培养方式,鼓励学生深入企业开展研究,借鉴法国等国家的做法,提倡硕士、博士论文在企业完成,实习报告纳入论文,真正把企业作为第二课堂。由于这些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议在广东省与教育部高层联席会议上正式提出来,请教育部研究、制订相应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
在利益分配方面,必须规范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在充分协商、明确各自权责的基础上,用合同契约的形式来规范这种关系。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利益关系要明确约定,高校、科研院所内部的分配关系也应明确并规范,利益分配的制度设计要体现向第一线人员倾斜,减少中间环节,避免层层留成。
另外,在项目评审方面,对小型项目不搞中期评审,重在结果的验收。对大型项目严格审核,既要重视结果,也要重视过程,确保财政支持资金取得实际效果。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学研项目立项与结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尤其是同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和单位、个人,要严肃处理,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