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促进技术转移地方法规
发布时间:2011-01-19 作者:刘 远 信息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2011-01-17 提供者:吴绍棠
本报讯近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通过《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一位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称得上是一部开全国先河的地方性法规,将对促进科研成果更多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据了解,2010年2月26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14次会议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三个发展”的决议,明确将南京市人大工作重点锁定在服务推动转型与创新上。随后,南京市人大围绕“三个发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规范保障和引导作用,发挥人大监督的督促、支持和服务作用,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力推进发展;同时主动为企业服务,为发展助力,切实解决企业经营发展、创新转型中的难题,为企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营造了良好环境。
“激励企业自主创新、保护企业的创新行为,立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陈小浒表示,第十四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每年制定一部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是为了促进、鼓励、支持技术市场发展。《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技术转移秩序和管理规定,并制定了一揽子激励技术转移的措施。
据介绍,2011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还准备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届时,南京将在科技创新立法方面填补国内空白并形成政策法规配套体系,为“十二五”开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南京模式”新篇章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