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管理办法》以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13-10-11 作者: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信息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提供者:熊曼君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10月11日讯,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旨在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协同创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共分四章十四条对主要任务、基本原则、管理机制、申报与认定进行规范。《管理办法》指出,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按照“行业急需、国际一流”的要求,针对提高综合交通、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和平安交通发展水平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研合作,通过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突破核心技术、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平台的构建要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体现国家战略目标、满足交通运输发展需求三项基本原则。
在管理机制方面,《管理办法》要求, 平台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单位。平台组织机构包括决策、执行和咨询机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策平台的重大事项,制定平台发展规划,确定平台的科技创新方向、组织方式、机构设置、议事规则及有关管理规定等;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咨询机构主要对平台的科技创新提出咨询意见,把握学术方向和人才培养方向,负责对创新任务设置、人员遴选和考评、自主创新项目审核、创新人才培养、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等提出建议。
要建立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交通运输部按照平台确定的任务与规划,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于执行效果不佳或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平台,要及时整改或予以裁撤。
《管理办法》指出,平台申报应具备五个基本条件。一、平台的依托企业原则上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依托高校应拥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学科或重点研究平台。二、平台各参与单位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建立协同机制;三、在协同创新的组织管理、人员聘任、绩效考核、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等方面开展了有效的机制体制改革;四、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有具体可行的人才聚集培养的计划,具备解决行业重大需求的能力和水平;五、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六、建立了利益保障机制;建立了开放发展机制。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申报与认定程序进行了说明。其中,评审认定的具体程序包括:1.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在行业内外遴选专家组建专家库,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3.组织专家现场考察;4.综合专家评审和考察结果,形成认定建议名单报部审核;5.通过评审认定的平台,由部科技主管部门授予铭牌。
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创新平台主要包括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和以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是指以企业为主体,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以企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
以高校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平台是指以高等院校为主体,通过高校与高校、科研机构,特别是与大型骨干企业的强强联合,组建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障的,从事交通运输重大科学问题研究、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和转移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