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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8项“政策红包”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时间:2009-12-19 00:00   作者:   来源:武汉大学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

哈尔滨:8项“政策红包”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发布时间:2009-12-19 作者:齐智杰等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2009-12-17 提供者:吴 璐

    记者17日从哈尔滨市科技局获悉,哈尔滨市日前提出了“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先导作用,提升该市招商引企中高新技术型企业的比例,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为新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科技支撑,哈尔滨市科技局决定,自2010年起,对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产品附加值、广阔市场前景、新引进的高新技术型企业,将给予8项重点支持,向明年将进入哈尔滨的高新技术企业抛出了8个含金量较高的“政策红包”。

    这八项重点支持分别是: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对于新引进高新技术型企业所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从哈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中给予200-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二、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对于新引进高新技术型企业开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具有引领作用的新产品研发,能够取得显着经济社会效益的,可优先列入市科技攻关计划,给予重点支持;三、产学研合作专项支持。对于新引进高新技术型企业围绕制约其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核心技术,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开展集成攻关的,可优先列入产学研合作专项,加大资金支持;四、科技创新人才资金支持。对于新引进高新技术型企业中的科技创新人才,可优先列入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给予专项资金资助;五、科技风险投资支持。对于符合科技风险投资条件的新引进高新技术型企业,通过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给予重点支持;六、运用发明专利支持。对于新引进高新技术型企业所拥有的发明专利,运用后已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以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资金资助;七、研发费用抵扣企业所得税。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自主确立的研究开发项目,新引进高新技术型企业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研发费用的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具体事宜;八、技术转让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技术转让所得,新引进高新技术型企业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免征(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或减半征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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